您当前位置: 首页 / 学工信息 / 正文

学工信息

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文明离校服务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2008/06/05 14:33:05浏览人数:


  根据校历安排,我校2008届毕业生将于6月10日——17日返校办理相关毕业离校手续,为做好我校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,促进校园安全稳定,现将各部门的任务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    各部门任务分解:

(一)学生处:

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“一站式”服务工作的总体策划准备及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。

(二)教务处:

1、请各系在6月20日前,将毕业生各科目成绩、论文、毕业实习成绩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上报教务处,并将综合实训总结材料上报教务处整理入档;

2、7月1日开始发放毕业证书。

(三)财务科:

6月3日前,将毕业生欠费名单发至各系,6月10日—12日在校史展览厅统一对欠费学生进行补缴费;6月13日开始发放毕业生实习补贴;6月13日—17日开始代办费结算。

(四)图书馆:

6月4日前,将欠书毕业生名单发至各系。

(五)后勤服务中心:

6月10日前,将学生宿舍用电欠费单发至各系,并做好校史展厅“一站式”服务准备工作,保证用电等。

(六)保卫科

6月25日前,各系将学生户口去向上报保卫科。

(七)基础部体育室

6月4日前,发放借用器材催还单,并统一收齐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表。

二、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“一站式”服务安排。

1、时间:6月16—17日

2、地点:校史展览厅

3、具体工作流程:

     图书馆——保卫科——体育室——医务室——膳食科——房产科——团委——教务处——财务科

各处室、各系应把此次毕业生离校工作看成校园稳定安定工作的组成部分,要本着“热情、周到、便捷”的原则,进行周密安排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注意协调、沟通,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。在准备及办理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反映汇报,并及时加以解决。

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

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

主题词:毕业生  离校  服务 通知

   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             2008年5月30日印发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上一篇: 2008年福建商专旅游系招生计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