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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商学院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安全规定

来源: 发布时间2018/11/01 16:15:29浏览人数:

为了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,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,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实习前,请实习单位技术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制定安全措施。所有实习人员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。

二、实习中,未经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的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作,不得私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。

三、要注意交通安全,遵守交通规则,不得无证驾车,防止交通事故。

四、实习人员单独活动时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,实习期间,学生不允许外宿,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。

五、要注意饮食卫生,防止食物中毒。严格执行作息时间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
六、实习期间,严禁到江、河、湖、海游泳。

七、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,要及时组织力量处理,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学报告。

八、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实习人员,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,由个人负责。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,根据有关规定处理。

九、各实习指导教师要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。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要定期检查实习人员的安全情况。实习结束后,实习指导教师要向所属教学单位汇报安全工作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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