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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新生教学安排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2020/10/08 19:08:07浏览人数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商院教务〔2020〕117号

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新生教学安排的通知

各学院、相关职能部门:

根据学校安排,2020级新生报到时间为10月12日、13日,现将新生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开课时间

连江校区:第六周,10月14日(周三)。

马尾校区:第六周,10月15日(周四)。

2020级新生教学周为6-18周,考试周为第19周。

二、补课安排

为确保2020级新生课程的授课学时,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授课任务,学校统筹安排部分周末时间用于补课,具体安排如下:

原课程安排日期

调整后对应安排日期

备注

2020年9月21日(第3周周一)

2020年10月17日

 

 

 

第6-18周每周六补正常开课前课程。

2020年9月22日(第3周周二)

2020年10月24日

2020年9月23日(第3周周三)

2020年10月31日

2020年9月24日(第3周周四)

2020年11月7日

2020年9月25日(第3周周五)

2020年11月14日

2020年9月28日(第4周周一)

2020年11月21日

2020年9月29日(第4周周二)

2020年11月28日

2020年9月30日(第4周周三)

   2020年12月5日

2020年10月6日(第5周周二)

2020年12月19日

2020年10月7日(第5周周三)

2020年12月26日

2020年10月8日(第5周周四)

2020年1月9日

通过集中补课仍未能补足的课时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足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请各教学单位落实,及时通知任课教师(含行政兼课及外聘教师)、任课班级做好教学安排,补课时间按课表中教学场地授课,以免出现教学责任事故。

2.请各教学单位在补课期间安排二级巡视督导工作。

3.2020级新生《授课进度计划表》请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授课进度填写,可延后上交,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
4.2020年10月17日起至2021年1月9日期间,凡周六需借用教学场地的请自行查阅“原课程安排日期”的课表,避免借用当日补课所使用的教室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5.实验实训中心技术人员应按上述教学工作安排表提前做好教室、实验室设备检查准备工作,补课期间应有工作人员在岗。
    6
.后勤处应做好教学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,粉笔、黑板擦等教学用品准备到位,按上述补课工作安排时间及时开放教室。

7.补课时间段校车安排后续由校办公室统一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2020年10月7日

福建商学院教务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2020年10月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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